发布日期:2024-04-24 来源:贵州省电化教育馆
各市(州)教育局、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、省属高中:
为深入贯彻2024年全国、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,扎实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,根据2024年教育部推进教育数字化战略的工作部署,不断推进微课制作及课堂教学的创新应用,进一步挖掘、推广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,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和教师数字素养提升,经研究,决定开展贵州省教师教学技能大赛—第七届(2024)中小学教师微课应用暨竞赛活动(以下简称“活动”)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赛项目
本届活动设置“微课制作”和“数字素养技能提升实践”赛项。参赛者选其中一个赛项参赛。“微课制作”项目分为学科教育类和法治教育专题类,参赛作品须包含微课视频、创作说明视频、教学设计、课件、导学单与反思。其中,学科教育类语文、数学、英语学科需按照提供的知识点目录制作微课参赛作品并上传(附件1);法治教育专题类需按照参赛内容范围(附件2)制作微课参赛作品并上传。“数字素养技能提升实践”项目参赛作品须包含课堂实录、教学设计(整节课)、课件(整节课)、反思(整节课)与学习单(含微课与习题)。
二、参赛对象
各级教育部门信息化管理人员、教研员、中小学教师。
三、时间安排
(一)活动启动
2024年4月,参赛者通过“贵州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”(https://gzseduyun.cn/)首页导航栏—教研板块—微课活动进行注册登录(已有账号人员仍使用原账号,无需重复注册)。
(二)开展竞赛
1.作品提交:2024年6月1日—9月15日。参赛者可上传多个作品用于日常教学实践需要,但参加竞赛的作品只能遴选1件提交,竞赛作品严格按照制作标准制作(附件3)。作品提交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,其中“微课制作”(含法治教育专题)截止于8月31日,“数字素养技能提升实践”截止于9月15日,逾期提交不予评审。
2.市(州)评审:2024年9月16日—10月24日(含县〔市、区〕评审时间)。各市(州)教育局应按照《贵州省教师教学技能大赛—第七届(2024)中小学教师微课应用暨竞赛活动评审标准》组织开展市(州)级评审。县(市、区)有评审需求的,需经市(州)教育局同意后向省电教馆申请开放评审权限;各市(州)教育局按规定指标推荐作品参加省级评审(附件4)。
3.省级评审:2024年10月25日—12月31日。省级评审由省电化教育馆负责组织实施。微课制作类按照学科分类进行评审,其中“法治教育专题类”在省教育厅相关处室指导下开展评审。“微课制作”与“数字素养技能提升实践”赛项作品分别设一、二、三等奖,获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省级评审总数的35%。
四、成果应用
根据全省微课资源体系建设与应用工作部署及要求,本届活动的优秀获奖作品将在“贵州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”上交流展示,并可供给师生应用。同时,结合工作实际,将遴选部分优秀获奖作品推荐参加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(中央电化教育馆)举办的2025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(第二十九届教师活动)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各市(州)教育局要加大利用数字技术促进教学模式变革力度,不断提高教师数字素养和教育教学质量。督促指导参赛教师按照新课程标准,兼顾学段、学科特点,围绕教育政策、红色文化、传统文化、法治教育、阅读指导、“五育融合”等丰富资源积极开发新知识点,不断提高参赛作品品质。
(二)参赛者应自选内容制作作品参赛,填报信息应做到真实、规范、完整,参赛作品不得抄袭,必须是原创且未参加过其他评选活动。参赛作品著作权归贵州省教育厅所有,作者享有署名权。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、意识形态相关规定及要求,内容健康、积极向上,若涉及法律纠纷或违反相关规定,一切责任由参赛者承担。
(三)各级管理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提前做好工作部署及安排,确保“活动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。校级管理员要加强对参赛者参赛作品内容、信息等审核,确保参赛者、参赛作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。
(四)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,客观、公正开展评审。严格评审参赛作品内容,获奖作品若发现存在政治性、科学性、知识性错误,意识形态风险等问题,评审专家应承担相应责任。
联 系 人:王潘沁、曾 颖、王芳
联系电话:0851-85570712
技术咨询:0851-85825998
邮 箱:gzsdjgpxb@126.com
附件:1.贵州省教师教学技能大赛—第七届(2024)中小学教师微课应用暨竞赛活动学科知识点目录
2.法治教育专题微课制作参赛内容范围
3.贵州省教师教学技能大赛—第七届(2024)中小学教师微课应用暨竞赛活动参赛作品制作标准
4.贵州省教师教学技能大赛—第七届(2024)中小学教师微课应用暨竞赛活动各市(州)推荐名额表
省教育厅办公室
2024年4月23日